1082學期畢業生畢業離校程序公告(全面系統化)

教務專區  |   |  2571

受理日期:109.06.15(一)-109.08.21(五)

受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(暑期週三不開放)上午9:00-12:00;下午14:00-17:00

受理方式:請至教務資訊系統→「畢業離校」→完成系統上所有離校項目→系統呈現「可領取」學位證書→攜帶【學生證】至註冊組領取學位證書。

注意事項:請務必至教務資訊系統上傳英文姓名及繳交實體學位照至註冊組,未完成者不予製作學位證書。

※教務處註冊組地點:校本部醫學綜合大樓後棟4樓

 


Q&A

Q1:一定要帶學生證才能領取學位證書?學生證是否會收回?

A1:請務必攜帶學生證辦理,未攜帶者請擇日領取。學生證過卡後即返還,過
卡後學生證為一般悠遊卡,不具有進入各大樓門禁功能。

Q2:學生證遺失或是消磁怎麼辦?

A2:請至「學生證遺失登錄」系統掛失,系統簽核完成後方可辦理畢業離校。
原學生證掛失後即不具有悠遊卡及進入各大樓門禁功能。

Q3:未依時程上傳英文姓名及繳交實體學位照,該如何補件?

A3:請儘速至教務資訊系統上傳英文姓名及繳交實體學位照至註冊組。補繳資料者,
三個工作天後方可領取學位證書。

Q4:無法親自領取學位證書,可否委託他人代領?

A4:得委託他人代領,須攜帶委託書、學生本人學生證、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
辦理。委託書請至連結下載